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融安县位于广西北部,与柳州、桂林分别相距110公里和140公里。全县总面积2905平方公里,总人口32万人(2004年),辖6镇6乡153个村(街、社区),聚居汉、壮、苗、瑶、侗等19个民族。县人民政府驻长安镇。地貌分为中低山陡坡地、低山缓坡地、岩溶峰丛地、沉积平原地等类型。年平均气温19.0℃,春季为10-20℃,夏季在22℃以上,秋季为10-22℃,冬季在10℃以下。年平均雨量1942.5毫米,无霜期295天。融安县风光秀美,水陆交通便利,区位优势明显,历来是湘、黔、桂三省(区)交界中心区域和商品集散地。县城长安镇市场繁荣,商贸兴旺,通讯便捷,经济发达,近代与贺州的八步镇、河池宜州的怀远镇、玉林容县的容城镇一起并称广西四大名镇,有目前广西保存最完好的骑楼街,素有“小柳州”之美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