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融安县位于广西北部,与柳州、桂林分别相距110公里和140公里。全县总面积2905平方公里,总人口32万人(2004年),辖6镇6乡153个村(街、社区),聚居汉、壮、苗、瑶、侗等19个民族。县人民政府驻长安镇。地貌分为中低山陡坡地、低山缓坡地、岩溶峰丛地、沉积平原地等类型。年平均气温19.0℃,春季为10-20℃,夏季在22℃以上,秋季为10-22℃,冬季在10℃以下。年平均雨量1942.5毫米,无霜期295天。融安县风光秀美,水陆交通便利,区位优势明显,历来是湘、黔、桂三省(区)交界中心区域和商品集散地。县城长安镇市场繁荣,商贸兴旺,通讯便捷,经济发达,近代与贺州的八步镇、河池宜州的怀远镇、玉林容县的容城镇一起并称广西四大名镇,有目前广西保存最完好的骑楼街,素有“小柳州”之美称。